为进一步提升公路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公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增加一批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引入更多优秀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充实服务力量,激发各机构竞争力,推动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符合公路行业要求的,具备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的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代理公司具备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沧州设立分公司、办事处或有固定办公场所;
2、具备满足相关要求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
3、近两年内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4、近两年内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5、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政府投资工程业务;
6、未在企业信息登记和申报名录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7、具有一定的招标代理经验,入库前三年承担过3项以上(含3项)的公路行业建设或养护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三、报名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设立和负责人的任命文件、专职代理人员名册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3、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对应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专职代理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会劳动保险缴纳证明;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和承诺函;
6、近三年完成的公路行业建设或养护招标代理业绩情况。
申请人提交以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在资料审核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将直接取消该单位的入选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止。
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送至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77号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518室。
联系人:孙宏亮 联系方式:0317-8696879
五、评审与选择
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资格要求的代理机构,进入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库。对于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将从招标代理库中电脑随机抽选招标代理机构。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或遗漏,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报名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泄露其商业秘密;
3、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敬请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报名参与,共同推动公路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从事招标代理的专职技术人员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业资格证号 |
职业资格注册证章 |
从事本行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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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可不填) |
(如无,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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