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按照《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的标准,拟对沧州市区大运河水域、吴桥县大运河水域予以认定为通航水域。依据认定程序,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1月27日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
沧州市地方海事中心0317-2175280。
大运河通航水域认定结果
水域 |
通航水域位置 |
通航水域航道(线)里程(Km) |
通航水域面积 (平方公里) |
沧州市区域 |
海河路—渤海路 |
12.62 |
0.227 |
吴桥县区域 |
南运河吴桥段 |
34.8 |
0.6264 |
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