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参与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养护项目的监理工作。此次征集旨在通过专业监理的介入,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符合公路行业要求的,具备良好信誉和服务能力的公路工程监理机构。
二、监理公司具备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公路工程甲级、乙级监理企业资质;
3、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报告为准),完成累计里程不少于20公里或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新改建、养护等监理项目;
4、近两年内,未因监理业务违法行为,被县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参与信用评价,且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
6、未在入库申请表中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客观真实。
三、报名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设立和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项目监理团队人员名册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和承诺函;
5、监理工程师(包括安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劳动保险缴纳证明。
6、近三年完成的监理项目业绩情况。
申请人需提交以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在资料审核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将直接取消该单位的入选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止。
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彩色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送至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77号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518室。
联系人:孙宏亮 联系方式:0317-8696879
五、评审与选择
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资格要求的监理机构,进入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监理机构库。对于监理服务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将在已建立的项目监理机构库内随机抽取监理机构。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或遗漏,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报名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泄露其商业秘密;
3、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敬请各监理机构积极报名参与,共同推动公路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沧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项目监理团队人员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业资格证号 |
职业资格注册证章 |
从事本行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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